今年5月17日,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的、新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出臺,將于2019年4月15日起實施。
2019年4月15日以后,所有的違規電動車都不得上路,而且超標的電動車按照電摩處理。車主必須去駕校考駕照,上牌照。如果沒有做到以上的幾點,騎著電動車上路被抓到會被重罰!
新國標是今年5月份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及工信部等四部門批準發布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國家標準。新修訂的《規范》廢除了長達19年的舊規,調整完善了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整車質量、腳踏騎行能力等技術要求,意在保證大眾出行安全。
電動車新國標規定,電動自行車需具備腳踏騎行能力,整車質量禁超55kg,最高時速不超過25km/h。如果是超標的電動自行車,按照電摩處理,上牌照及駕照流程跟機動車類似;如果不超標,則按照非機動車處理,不需要牌照,牌照登記注冊需根據各地管理辦法執行。
新國標是強制性國家標準,將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實施,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為過渡期。
電動車類別重新劃分
明年你的電動車
還屬于非機動車嗎?
國內的電動兩輪車標準將形成由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構成的技術體系。
要知道,摩托車是機動車屬性,而電動車卻是非機動車屬性,而新國標就是要將電動車拉回到非機動車屬性的軌道上來。
電動兩輪車產業將全面實施3C認證標準,并擁有更加規范的生產標準,更加嚴苛的檢測標準,更加安全的產品標準。
原先年銷量超過2000萬輛的超標電動車市場,將根據消費者的選擇而劃分為電動自行車與電動摩托車兩大類。
那么,已經購買的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怎么辦?
新標準正式實施后,將由各地制定妥善解決辦法,通過自然報廢、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納入機動車管理等方式,在幾年內逐步消化超標電動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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