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涇工商所近日根據市民舉報,對泗涇鎮某商品房樓盤在廣告中違法使用國旗的行為進行了調查處理。
據了解,今年國慶期間,該樓盤開發商參加了在上海展覽館舉辦的房產展覽會,為加大銷售進行了大量廣告宣傳。而在展會期間,該開發商委托廣告公司制作了旗幟形狀、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圖樣的房產宣傳品,在現場發放。但這樣利用國旗做廣告賣房的行為,卻引起了市民的極度反感,不少媒體也對此進行了批評報道。
接到舉報后,泗涇工商執法人員立即展開了調查,并核實了相關情況。執法人員稱,國旗、國徽是國家的象征和標志,為倡導公民和組織尊重、愛護國旗、國徽,《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早已明確規定,在廣告中不得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國歌,因此該樓盤開發商的行為系違法。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