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了分戶產證,就像吃了顆定心丸。”6月27日,佘山鎮試點辦理房產權證的7戶動遷安置戶歡歡喜喜地領到了分戶產證。家住江秋新苑的蔡志龍家就是其中一戶。“我們以前在東青村住的是農民宅基地,那是沒產證的。”蔡志龍興奮地說,他終于拿到了人生中的第一張產證。“等這張房產證等了8年了!”同住江秋新苑的陳建國激動地撫摸著產證說,如果要自己去辦這張產證,估計會“摸不著頭腦,找不著方向”。
佘山鎮今年成立動遷安置房產權證辦理辦公室,將江秋新苑的部分動遷安置戶列為試點,“摸著石頭過河”為他們代辦分戶產證。產權證辦理辦公室負責人說,這些動遷安置戶之所以一直沒能辦下分戶產證,主要原因是動遷安置戶辦理分戶產證之前的各種手續要比普通商品房復雜得多。佘山鎮在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下決心幫動遷戶“啃”下這塊“硬骨頭”。
為了方便動遷戶辦理安置房的產權登記,產權證辦理辦公室事先幫助居民理出了所需材料目錄。記者看到,每戶人家的材料袋都塞得鼓鼓囊囊,里面裝著42份材料。其中,僅個人住房契稅、房產稅手續所需資料就有15項,包括配套商品房供應單、購房合同、購房發票等。如果購房人未婚,需由民政部門開具未婚證明;個人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情況登記表上要由區房管局拆遷科加蓋公章;被拆遷房屋的原房地產權證或租賃卡、宅基地使用權證底冊,都須由規土所蓋章。
辦理過程中,產權證辦理辦公室主動擔起難度較高的部分材料收集工作。“比如在辦理過程中,需要原拆除房屋的產權證。”有關負責人舉例說,“此次試點中有一戶動遷戶,當年的開發商是佘山供銷社。現在佘山供銷社已經沒有了,所以我們輾轉找到了當時的經辦人,請他出具書面證明,再到區供銷所開證明。”
下一步,產權證辦理辦公室將堅持“先建先辦、先易后難、依法辦理”的原則,分期分批為江秋新苑、翠鑫苑和佘山家園的7000余戶居民動遷安置房協助辦理產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