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獎:20克純金金條!”日前,市民王先生來到松江某動漫游藝城消費,一走進去就被商家掛出的促銷海報給怔住了。“難道是真的?”王先生和其他消費者一樣雖帶著疑慮,但依然受不了“終極大獎”的誘惑,主動掏起腰包來。
農歷新年將至,為了提升人氣和刺激消費,商家使出渾身解數,紛紛開始打折、送券、贈禮,各種促銷活動五花八門。然而,一些商家只圖謀利,卻不知早已觸及法律的底線。工商執法人員在對該動漫游藝城提供的獎品發票等憑證進行檢查后發現,其設置的“金條”獎品的價值已超過法律規定的5000元限額。依照相關規定,“終極大獎”被責令叫停。目前,此案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記者了解到,我國法律法規對商家的有獎促銷活動均做出了一定的限制。在日常生活中,常見的非法促銷主要是價格欺詐行為。比如,商家提價后再“打折”,或買100元送100元甚至200元,但這100元只能購買該商場內指定產品,或只能與現金一起用來購買商品,而商場內指定可用購物券的商品價格都高于平常的價格。又如,商家謊稱有獎,但實則無獎,借獎來推銷消費者不需要的產品。此外,商家借贈品推銷劣質產品或消費者不需要的產品,并進行低于成本傾銷等,這一行為違反了民法誠實信用原則,也違背了反不正當競爭法關于禁止低價傾銷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