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房產稅繳納進入了倒計時。最近幾天,區房地產交易中心相關窗口前排起了長隊,不少市民趕來按時繳納稅款。
據上海市地方稅務局日前發布的通知,個人住房房產稅的納稅人應于今年12月31日前繳納本年度應納稅款,逾期繳納的業主將收取每日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并納入征信黑名單。納稅人可選擇通過付費通網站、有關銀行或稅務專窗三種渠道繳納稅款。據悉,上海房產稅征收對象為本市居民新購且屬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人均≤60平方米免征);非本市居民在本市新購的住房,稅率0.4%至0.6%不等。
據稅務部門介紹,當年度應繳納的個人住房房產稅從納稅人取得應稅住房產權的次月起計算,按年計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計算應納稅額。凡在2011、2012年取得產權的應稅住房,2013年應繳納稅款為認定通知書中確定的年應納稅額。凡在2013年1月至11月期間取得產權的應稅住房,2013年應繳納稅款按以下公式計算:當年度應納稅款=年應納稅額÷12個月×當年度應納稅月份數。
凡是逾期納稅的納稅人,可登錄付費通網站繳稅,或到應稅住房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稅務窗口繳納。需要特別提醒的是,逾期繳納者,當年度稅款將從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對經催報催繳仍拒不納稅的,其未納稅信息會被納入聯合征信體系管理。
納稅人需要查詢自己的繳稅情況,可在繳款之日起15個工作日后,登錄上海稅務網個人住房房產稅繳稅記錄查詢模塊,按網上流程進行查詢。也可攜帶產權人之一的居民身份證原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及應稅住房的產權證原件,到應稅住房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稅務窗口,向稅務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