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亭鎮(zhèn)有一“苦逼”債主,與哥哥前去討還拖欠貨款,竟被債務人砍傷。今年2月15日,松江區(qū)人民法院判處被告吳英濤有期徒刑一年零一個月。日前,原告裘天罡又以民事案件,將被告吳英濤訴上法庭,要求賠償相應的經(jīng)濟損失。
去年8月3日18時,裘天罡與哥哥裘天林,到九亭鎮(zhèn)淶坊路吳英濤開的一間雜貨鋪,向被告討要拖欠已久的貨款。沒想到吳英濤竟拒不還款,言語之間還極為張狂。裘天罡兩兄弟出口訓斥,吳英濤竟然從廚房拿出菜刀,兇殘地將裘天罡和裘天林兩兄弟砍傷,致使裘天罡左腕皮膚軟組織裂創(chuàng),左第5掌骨部分劈裂;裘天林左上肢及雙下肢皮膚裂創(chuàng)。
經(jīng)法醫(yī)鑒定,裘天罡輕微傷,裘天林輕傷。法院認定,被告吳英濤犯有故意傷害罪,因現(xiàn)有證據(jù)不足以證明原告自身有過錯,所以由被告吳英濤負全部責任,賠償原告裘天罡各種費用2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