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姚先生反映:我于2010年11月19日在合富置業呼瑪店業務員:羅小姐的介紹下,通過合富置業先后3次支付了共和五村房東薛先生10萬元定金,約定好2011年3月19日支付剩余房款,但是2011年2月1日上海出臺了限購令,不能購買第三套房產。

由于我有一套房產在郊區,我愛人未成年時其父母就將她的名字也寫到了房產證上,所以我們就沒有資格再購房了。由于是通過合富置業呼瑪店簽署的定金區間協議,房東簽字的押金收據,所以我找合富置業呼瑪店經理:紀先生和羅小姐把政策和對方也解釋希望能牽頭聯系房東將此事了解,但是紀經理和羅小姐不愿意配合,并讓我支付違約金。
像這種政策帶來的不可抗力在合同法里也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希望市民頻道能幫忙聯系合富置業調節此事,幫我拿回10萬元定金。
熱線在追蹤:隨后上海熱線市民頻道聯系到當事人姚先生,姚先生反映:由于房產新政的出臺,導致了他不能購買第三套房。因屬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所導致的買賣合約中斷,但是現在買家始終不肯退還定金。姚先生感到非常無助。希望市民頻道能夠協調合富置業向買家討回10萬元的定金。
合富置業呼瑪店的負責人承諾盡力協調好買賣兩家
市民頻道聯系到合富置業呼瑪店的負責人,向該負責人反映了姚先生的求助內容。合富置業呼瑪店的負責人透露:昨天他們店已經與姚先生取得了溝通和聯系,現合富置業呼瑪店也愿意把買家請回來,大家互相友好協商。當然姚先生也必須提供關于他的確屬于限購第三套房的證明。合富置業呼瑪店的負責人也承諾會從中起到“老娘舅”的角色,妥善協調好此次糾紛